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
作为法律的宪法,一方面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形成国家的客观法秩序,决定法律的基本含义四是高屋建瓴的引领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觉、独特的法治实践观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完备的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方略,在理论上形塑了中国自主的法治实践知识体系,在现实中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具体化方略的若干创新机制。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辩证地看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因此,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构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制度环境。
再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鲜活丰富的当代中国实践来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我们要深入研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所谓总体格局就是指法治作为社会系统工程的整体框架已经形成,各种法治要素齐备、要素之间的联结顺畅、结构合理、功能合理高效,故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阶段性标志,也是法治轨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法治现代化中国话语的内在逻辑。
此外,通过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突出强调了法治的人民性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性。第二步是力争在20世纪末,使中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二是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法治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功能必须通过五项基本特征和九项本质要求的法治化来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要求,虽然说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具体的制度目标和实践要求方面来看侧重点不一样,但从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特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标准。关于1978年宪法为什么要直接明确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任务,叶剑英在《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中做了非常详细的说明。
总体格局形成时,法治要素齐备、结构合理、功能合理,法治运行秩序流畅,法治现代化初露端倪。在此基础上,基于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五项基本特征和九项本质要求,全面阐述了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主要是通过法治确认中国式现代化的五项基本特征的地位和保障九项本质要求得到满足的状态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具体和明确的制度保障。[2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宪修宪重要文献资料选编》,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第97页。二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外在特征的描述,从富强、民主、文明三个要素增加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五个要素,进一步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表现形式。
[12]1976年至1978年,时任中共最高领导人的华国锋在讲话中多次提及将实现四个现代化作为拨乱反正、继而开来的社会主义新长征的重要任务。[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宪修宪重要文献资料选编》,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第348页。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视为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反映了法治本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是法治走向现代化的表象特征。
[17]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就明确指出未来新中国的现代化目标,即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奋斗,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23]由此可见,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从第一部宪法开始,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就作出了全面规划,宪法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前进方向,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提出中国式现代化五项基本特征和九项本质要求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在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的基础上作出的相类似的新表述。[5]这是中共第一代领导人首次提出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这个未来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经济建设大远景。
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付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过程中,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条件推动、制度保障等各种要素和运行机制,自始至终得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护航,形成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格局和行动路线。 注释:[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求是》2022年第21期。基于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作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要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迈上了新台阶,法治现代化有了具体的评价标准,在实践逻辑上就产生了总体格局形成之前的法治状况、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法治状况和总体格局形成后的法治状况三种法治形态。二是我们必须建立高度统一的国家领导制度。今后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个战略方针,除非敌人大规模入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到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等,无一不深刻地反映中国法治的进步和法治走向现代化的痕迹。
[10]1964年12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主席的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20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并宣布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两步走设想。修改补充法律,成熟一条就修改补充一条,不要等待‘成套设备。
[2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宪修宪重要文献资料选编》,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第269页。他说:我们现在工业、农业、文化、军事还都不行,帝国主义估量你只有那么一点东西,就来欺负我们。
1978年宪法虽然仍然保留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原则立场,但却首次在宪法序言提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奋斗目标。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8]这是四个现代化提法最初的雏形。与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发展历程相一致,中国式现代化因为获得良好的法治环境,各个方面的事业在法治现代化的推动下也都迈向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6]《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29页。[30]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再一次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1993年宪法修正案基础上,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前提修改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初步具备了中国式现代化概念中的中国式对现代化内涵的限定功能,强调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对现代化的根本决定性作用。 摘要:通过全面和系统地回顾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式现代化从理念到制度并且最终得到政策的确认的历史发展过程,详细地论述了法治在确认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中所起到的重要制度保障作用。
参见《中央为香港问题不惜一切代价》,《大公报》2020年4月3日。新中国建立以后,现代化一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确地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项基本特征,即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具体时间表、路线图作了科学规划,提出了两步走战略。
[30]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2页。本文就法治的现代化路径和法治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制度保障作用,结合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出若干角度的解题方案。(二)法治现代化的阶段性标志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具有现代化的品格或者是法治达到现代化的程度和水平,必须要有一些制度性的标志,否则,法治现代化就会成为令人捉摸不定的概念和术语而不具有实践的价值和意义。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此也诞生了区别于资本主义法律和一切剥削阶级法律的社会主义类型法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18年宪法修正案则首次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可以说,2018年宪法修正案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外在特征和内在品格的表达已经非常完整和成熟。
[13]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文章中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虽然社会主义工业化不等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但在当时的历史阶段,现代化主要体现为工业化[17],故1954年宪法已经关注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并将其作为过渡时期的根本任务。
三是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这就从哲学方法论的层面明确了法治与现代化之间的辩证关系,确认了法治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保障地位和作用。